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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简报(2017年第16期)

衡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5 月 3 日

  配合中央环保督察,衡阳各部门在行动

  市农委于 5 月 2 日-31 日集中开展农业农村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督察共设立 12 个小组,深入 12 个县(市)区进行督察。督察重点盯住中央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突出环境问题及其处理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农村秸秆焚烧整治、农村垃圾焚烧整治、农村可视范围内暴露垃圾清理、环境质量呈现恶化趋势的农村水域及其整治情况;群众反映的农村沼气池废弃等身边环境问题的立行立改工作;对群众信访、举报的有关农业农村环保问题的掌握、梳理、整改情况,农业农村环保舆情控制与引导工作;县、乡两级农业农村部门环保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

  市城管执法局加强了渣土施工和运输扬尘治理。4 月 24 日集体约谈了城区 15 家渣土运输公司法人,就渣土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时限和要 2 求。4 月 27 日联合市交警支队印发 1000 份公开信,发放到全市渣土运输公司、渣土及散装物料运输驾驶员手中,教育各渣土运输公司、渣土及散装物料运输驾驶员严格遵守城区渣土和散装物料运输管理规定。实行渣土工地执法责任制,每个渣土工地落实一名责任领导和一名执法队员,做到落实到人,责任上肩。4 月 28 日联合市交警支队、综合执法警察支队和城区相关部门,开展了渣土施工和运输扬尘治理执法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市文体广新局积极开展交办环境问题整改。4 月 28 日,局党委书记、局长蒋勋伟召集相关部门召开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专题会议,组织传达学习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动员会议精神,专题研究解决“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游泳现象”问题。会议决定成立衡阳市文体广新局配合环保督察工作小组,并制订了工作方案,落实了整改责任。会后,局配合环保督察工作小组赶赴湘江河边市冬泳协会基地调查核实情况,并针对“城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存在游泳现象”提出两项整改措施:一是即日起进行为期一个月的整改行动,要求市冬泳协会在整改期内不再组织人员在城区湘江流域游泳;二是整改期结束后,市冬泳协会在组织人员游泳时,只能选择城区饮用水源取水口下游河段游泳,同时游泳过程中不得使用清洁剂等可能造成水污染的物品。

  另外,市住建局对城区所有存在问题的建筑工地实施了停产整顿,要求不达整改要求坚决不得复工;市地方海事局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对饮用水源保护区航道运输情况进行巡查,对与饮用水源保护无关的停泊船只进行了清理。

抄报: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委政研室,市人大城环资委,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衡阳市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成员
发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两园一区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来源:衡阳市政府门户网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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