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衡阳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2017年第一季度欠税公告。
据公告,共有13家企业欠税上千万!这13家欠税大户中,房地产依然占大头,更有不少熟面孔,部分欠税户更“蝉联”近几年欠税名单。
欠税会给纳税人带来哪些影响?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
三、税务机关为了督促纳税人自觉缴纳欠税,保证国家税款的及时足额入库,防止新的欠税发生,由县级以上各级税务机关将纳税人的欠税情况,在办税场所或者广播、电视、报纸、期刊、网络等新闻媒体上定期公告。
来源:衡阳市地方税务局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