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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县:对16类人事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

  为防范“吃空饷”、在编不在岗、编外违规用人等16类违反人事管理的行为反弹。近日,衡阳县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活动实施方案》。

  该方案集中对副主任科员以上非领导职务不在岗人员;已调动工作单位未上班或未转移编制、工资关系的人员;挂职、跟班、支教、借出等人员;兼职人员;停薪留职人员;长期病休人员(病假超过2个月的人员);脱产学习人员;本县正式教师在民办学校工作的人员;旷工及请假期满(包括请病事假期满、脱产学习进修期满、停薪留职期满等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刑事处罚等人员;虚报冒领工资的人员;编外借用人员;编外临时人员;干部职工死亡后单位不及时申报、冒领工资福利;辞职、辞退不规范;不及时办理退休手续等16类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

  据悉,该县成立了全县清理整治“回头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李世钧担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阳旭辉同志和副县长蒋志勇同志任副组长,监察、组织、人社、编制、财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从相关成员单位抽调专门人员成立专班,确保集中力量抓好清理整治“回头看”工作。并要求各乡镇和县直各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专门班子管、专职人员抓、专项考核促、专题调度推的工作格局。

  衡阳县将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的开展和落实情况将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对在整治工作中态度不端正,弄虚作假、虚报瞒报、变相变通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整治不到位的,财政停拨经费,并对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追责,情节严重的一律免职。凡在清理之后再出现人员反弹以及新增“吃空饷”和编外违规用人等问题的,对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律从严从重查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来源:衡阳县纪委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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