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 年 5 月 8 日
衡阳市在全省率先成立市级检察院派驻市级环保部门检察室
为进一步健全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的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加大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打击力度,有效预防和依法惩治环境资源领域犯罪,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经衡阳市人民检察院、衡阳市环境保护局共同商议,5 月 8 日,衡阳市人民检察院驻市环境保护局检察室正式揭牌成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何录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伍清明,市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费旭东,市环保局局长刘晓利共同为检察室揭牌;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刘云宝,市政府副秘书长彭丽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龙仕达,市检察院干部 30 余人,市环保局班子成员、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市环境监察支队全体成员,共 100 余人参加成立大会和揭牌仪式。
检察室由市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和市环境保护局各派一名工作人员共同组成,办公场地设在市环保局,检察室检察官在市环保局采取 1+X 的工作时间,每周固定在市环保局工作一天,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驻检察室工作时间。主要工作目标是: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与环保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统一认识,形成合力,督促依法准确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责;落实“两法衔接”工作长效机制建设,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共同促进环境保护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环境保护监管执法水平。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移送、立案监督、接受和移送职务犯罪线索、提前介入、环保行政执法履职监督、督促行政处罚执行、监督判决和执行、公益诉讼(授权后)、业务咨询交流、业务指导和调研。主要工作机制有:联席会议机制、列席会议机制、联合调查和督办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宣传普法机制、考核考评机制。
市环保局局长刘晓利表示,检察室的成立为环保监管增添了力量,要珍惜这支队伍,切实发挥其作用,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要在强素质、树形象上多下力气;在“两法”无缝衔接上多做文章;在建立环保责任体系上多想办法;在打击环境犯罪上多出实效。要坚决查处一批影响环境安全、影响民生稳定,特别是这次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的大案要案,及时移送一批涉危废非法处置、涉恶意偷排直排等重大刑事案件,积极营造加快建设生态优美新衡阳的良好氛围。
据了解,自 2014 年以来,根据最高检、省检察院的安排部署,我市开展了为期两年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2016 年,衡阳市检察院成立了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处,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工作,是全国最早成立生态环境资源专门检察业务机构的市州院。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与环境保护部门紧密配合,建立完善了信息共享、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等工作协调机制,监督移送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014 -2016 年,全市检察机关共建议环保部门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线索 16 件 16 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29 件 38 人,批准逮捕各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 22 人,提起公诉 85 件 126 人。典型案件有衡山县检察院办理的 “2016.3.09”污染环境案,查扣危险废物 140 吨,摧毁了一条横亘于湖南、江西、湖北三省多地非法买卖、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环境犯罪链条;衡南县鑫旺废旧金属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案,共起诉 10 人。
抄报:省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
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市委政研室,市人大城环资委,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
衡阳市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协调联络组成员
发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两区一园管委会,市直各相关单位
来源:衡阳市党政门户网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