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大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力度,进一步改善衡阳市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衡阳交警部门决定在衡阳城区部分区域对高污染排放车辆实行限制通行。
此次限制通行的车辆为高污染排放车辆,俗称“黄标车”,是指尾气排放达不到国I排放标准的汽油发动机汽车或达不到国III排放标准的柴油发动机汽车。限制通行的区域为东风路以西、衡州大道以北、蒸水南堤以南、蒸水大道以东,除蔡伦大道、衡州大道杨柳立交桥西段以外的主城区所有道路。
衡阳交警部门将会在高污染排放车辆限制通行范围道路外围入口处,按照规范设置交通标志,此次限制通行的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起每天7时到晚上22时,如果有违反规定驶入限制通行区域道路的高污染排放量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会严格进行处罚。
来源:市交警支队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