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一个小周期,根据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使用中存在的反映,依据教育部、新闻出版总署、国家发改委、国务院纠风办《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二〔2012〕1号)、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4〕26号)及《补充意见》(湘教发〔2017〕25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对我市中小学拟选用的教辅材料进行重新评审。现将有关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17年6月28日、29日、30日的8:00-12:00、15:00-18:00,共3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条件:
1、报名者报送的教辅材料必须进入湖南省中小学教辅材料《推荐目录》(以湘教发〔2014〕34号文件为准)。
2、报送的教辅材料必须与我市中小学教材版本配套(以《衡阳市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科书、教学参考书目录》(衡教通〔2017〕153号)为准)。
三、报名品种:
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新闻出版局、湖南省物价局《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教发〔2014〕26号)文件规定品种类别。
四、报名要求:
1、符合参评条件的出版社(只接受有资质的出版社报名,提供资质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应填写并向我局递交《衡阳市中小学教辅材料送审报名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二份。
2、经办人应出具出版社介绍信、身份证及复印件,送交供学年度使用的评审样书,按申报品种每科送交3套内容齐全的白皮样书,样书必须为白皮书,封面只显示学段、种类、科目名称,并统一字体及大小。样书封面及内容必须去除所有能反映出版单位、编写单位(人员)及书名等相关信息。
3、现场报名。符合参评条件的出版社须现场报名,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每个学段同一出版单位同一品种只接受一次报名,同时有多起报名时皆不受理。报名地点,衡阳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人:张小毛,电话:0734-8811699。
五、注意事项
1、报名结束后随即进行报名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在衡阳教育信息网予以公告。
2、未尽事宜,由我局负责答复和解释。
衡阳市教育局
2017年6月23日
来源:市教育局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