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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宁通报2起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件

  红网衡阳站7月11日讯(记者宋美君)近日,记者从湖南常宁市纪委获悉,常宁市纪委对查处的2起挪用扶贫资金典型案件行了通报:

  1、培元办事处培元村违规挪用扶贫资金偿还村里往来欠款问题。经查,2016年11月,培元办事处综治办主任谭德福(原大立村支部书记)以培元村(由大立村、金桥村合并而成)建设为名,经培元村书记雷冬云、村主任胡建平同意后,向市扶贫办争取了5万元扶贫资金。2017年1月,谭德福与雷冬云、胡建平商量决定,将此资金用于偿还谭德福任大立村支部书记期间该村欠的大立农民文化中心短期往来款。

  经研究决定,培元办事处综治办主任(原大立村支部书记)谭德福对该村挪用扶贫资金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培元村支部书记雷冬云对该村挪用扶贫资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培元村主任胡建平对该村挪用扶贫资金负有直接责任,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培元办事处经管站站长唐满香对扶贫资金拨付报账把关不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市扶贫办原主任周奉龙、市财政局农业股股长李新祥对该村扶贫资金监管不力,对二人进行约谈。

  2、板桥镇先峰村挪用帮扶资金垫付新农合基金问题。经查,2016年9月,先峰村召开村两委、组长、村民代表会议,决定将扶贫工作后盾单位拨付的350000元资金拿出185920元用于垫付该村新农合基金。2016年11月,村秘书刘桂成、村书记尹孝成、村主任滕文清三人从镇经管站领出一张19万元银行支票,并将该资金转账至市农合基金专用账户上。

  经研究决定,时任先锋村支书、现任村主任尹孝成对该村挪用帮扶资金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时任先锋村主任、现任村支书滕文清对该村挪用帮扶资金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先锋村秘书刘桂成对该村挪用帮扶资金负有直接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板桥镇经管站站长白国志、驻村干部、镇政协主任徐章桥、先锋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市安监局副局长邱云丽对资金监管不力,对三人进行约谈;板桥镇原党委书记、现任市商务和粮食局局长刘湛艳、板桥镇镇长段立,对资金使用把关不严,对二人进行约谈。

作者: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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