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站7月25日讯(通讯员王启生 余鹏 记者石珊)为妥善处置医疗纠纷,有效化解医患双方当事人的争议矛盾,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7月22日,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和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挂牌成立。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谭敦龙、市领导胡水龙出席仪式并揭牌。
据了解,衡阳市出台了《衡阳市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暂行办法》,各县(市、区)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也将逐步建立。根据该《办法》,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对于赔付额超过两万元或医院自行调解不成的医疗纠纷,医患双方无法自行和解的,当事人应书面或口头医院所在地的县(市、区)医调委申请调解。
谭敦龙在揭牌仪式上表示,要充分发挥中心的职能作用,规范医患纠纷的受理、审理、分流、化解等工作;要加强对“调解员库”、“医学专家库”、“法学专家库”三个专家库的建设;要定期组织培训,提升医调中心和医调委的业务能力,优化衡阳市的医疗服务环境。
挂牌后,衡阳市城区的市直或部省属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在区医调委依程序调解不成的情况下,院方或患方当事人可向衡阳市医调委申请调解。衡阳市医调委负责指导各县市区医调机构调解工作,原则上不受理县市(含南岳区)发生的医疗纠纷,如县市(含南岳区)确有需要,市医调委可提供专家指导或调解帮助。
作者:石珊 王启生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