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根据当前疫情发展形势和一级响应要求,结合衡阳市公安机关实际,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衡阳市公安局研究决定,出台全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十一项战时措施。
一、严格联防联控组织指挥。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成立一把手任总指挥、其他党委成员任副总指挥、分管治安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的疫情防控指挥部,指挥部设情报指挥中心,从警令、政工、治安、内保、网技、巡特警、交警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24小时联勤值守。指挥部每日调度工作动态,随时协调情报信息落地处置,以及上传下达、情况综合反馈等,确保全市公安机关疫情防控工作高效运转。
二、严格执行暂停娱乐场所营业的决定。自即日起,暂停全市所有休闲娱乐场所(含影剧院、KTV、洗浴中心等)和网吧等人员聚集公共场所营业活动。属地公安机关要加强巡查,落实到位,对拒不执行暂停决定的,一律强制关停并依法查处,对阻碍执行职务的依法从重处理,对不履行职责的民警辅警先停职再调查。
三、严格执行景点景区暂停开放的决定。对前期向社会公布已经暂停及新确定暂停开放的景点景区,必须采取有效物理关停措施,严禁无关人员、车辆进入(工作人员、车辆除外),对非工作需要利用职务之便违规进入的一律倒查责任,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属地公安机关负责指导并配合景点景区管理部门,24小时安排力量值守,加强暂停区域及周边治安巡防,防止人为破坏、冲击,对擅自离岗的民警一律禁闭,对玩忽职守的严格问责追责,对恶意冲击的社会人员强制带离、依法处理。
四、严格网上监控管理。"网上快警"、新闻舆情中心24小时值班巡查,加强网上與情监测,"网上110"及时受理群众报警,发现造谣和不实信息及时有效处置,第一时间落地查人,对造谣惑众者依法打击处理,并向社会公开处理信息,及时澄清事实。严禁警务人员泄露工作信息,对造成不良影响的从严问责。
五、严格规范监测点勤务。属地公安机关配合卫生防疫等部门在高速口、车站、机场等交通要道和人员密集地设立劝导站、监测点,执勤民警辅警要规范着装、佩戴口罩、规范文明执勤,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负责拦截过往可疑车辆接受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卫生检疫、体温检测等工作。发现有关疫情等情况,要及时报告,认真履行职责,在卫生防疫人员主导下,协助搞好联合处置工作。对擅自脱岗的民警一律禁闭,对履职不力、造成影响的停职调查,对拒不配合的社会人员强制带离、依法处理。
六、严格维护医疗单位秩序。属地公安机关在定点医院设立执勤点,加派警力值守,指导医院保卫部门开展巡逻防范,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做好疑似病人隔离治疗工作,对拒不配合隔离治疗的,要配合相关部门强制执行,对聚众滋事、扰乱医疗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依法果断处置。所有执勤民警辅警要在卫生防疫部门和医院指导下,按规定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七、严格公安监所防疫管理。各监所要定期采取消毒防疫措施,对新入所人员一律先进行体温检测和规定项目体检,发现有发热等症状的要立即报告卫生防疫部门,第一时间采取隔离措施,需要送诊的及时送指定医院救治,对反应不及时、措施不得力的追责问责,造成疫情扩散等严重后果的从严处理。
八、严格市场防疫管理。属地公安机关要配合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市场管理,对非法猎杀、销售、贩卖野生动物的,要依法从重打击处理,对履职不力、造成后果的从严问责追责。
九、严格落实排查管控措施。属地公安机关要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明确局领导分片包干责任,加强与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基层组织配合,结合"大走访"活动,充分发挥派出所、一村一辅警作用,入户上门走访,认真落实网格化管理、地毯式排查措施,对1月10日以来在武汉有暴露史的人员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逐人登记造册建立台帐,纳入管控视线。同时,对公安内部近期去过武汉出差、旅游人员,或与来自武汉方向人员有近距离接触者,也要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对有发热等症状的情况立即报告,安排其在家隔离观察或就近到医院进行隔离就医观察,严禁瞒报,对排查不力、失控漏管造成后果的问责追责,故意隐瞒不报迟报的从严处理。
十、严格值班备勤和请示报告。各级公安机关在一级响应防疫期间,必须每天保持2/3以上警力在岗在位,各级各警种部门必须至少每天有一名主要负责人带班,并落实领导值班“双班制”和24小时值守制度,所队长以上干部不得离开本辖区。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按请示报告制度报备。对值班脱离、违反纪律的,一律禁闭;对违反请示报告制度的,一律停职调查或免职处理。
十一、严格战时措施督察落实。纪监、警务督察部门每天督察检查防疫值班备勤和防疫勤务落实情况,每日一汇总一通报,对落实得好的予以表扬,对落实不力的提出批评,对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指出,对违反规定的提出问责处理意见。同时,政工部门要及时发现、宣传好人好事,大力弘扬正能量,对表现特别突出的予以战时记功奖励。
衡阳市公安局
2020年1月25日
来源:衡阳市公安局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