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1月23日讯(通讯员 农雷 何俊 记者 宋美君)近日,蒸湘区人民法院合理利用善意执行措施,成功执行一起案件,既让执行人拿到了房子拍卖后的还款,又让被执行人主动腾房后有居所,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席某某等与被执行人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系列案件中,因被执行人彭某某在其丈夫去世后,虽有退休工资、住房、门面,但小孩正在读大学,又无其他收入,没有余钱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的房产、门面进行了拍卖,但彭某某已年逾花甲,既无其他居所,也没有家人可以提供照料,无法及时腾退房屋。为防止激化矛盾,本案承办人组织拍卖竞买人与被执行人进行协调,通过从被执行人唯一房产拍卖后的安置款中支付租金的方式,为被执行人争取了一年的腾房时间。同时,案件承办人通过走访廉租房管理部门,了解到被执行人符合廉租房申请条件,本案承办人随即陪同被执行人向街道及管理部门办理了廉租房申请手续。
通过上述工作,本案腾房工作得到了被执行人彭某某的理解,彭某某主动联系了租赁房屋及搬家人员,搬出了拍卖房产。
执行工作既要雷厉风行,措施有力,也要因案制宜,彰显执行的“温度”。近年来,蒸湘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坚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在确保执行有力,坚决打击拒不执行,逃避执行行为的前提下,努力在“保生产,保民生,保人权”方面贯彻善意执行的理念。
来源:时刻
作者:农雷 何俊 宋美君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