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4月23日讯(通讯员 周明 黄星星 记者 宋美君)近日,衡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罗某某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这是衡南县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以来,首例主动报告案件。
经查,2020年3月至7月,被告人罗某某在明知被害人陈某某存在智力障碍、无性防卫能力的情况下,多次趁被害人父亲外出做工时,留宿被害人家中,在未做安全措施的情况下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同年12月11日,被害人父亲带其到衡南县人民医院接受检查,接诊医生发现被害人怀孕,立马意识到这很可能是一起未成年人被性侵事件,立即向医务科主任报告,医务科主任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当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及时将该案移交给衡南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办理。刑侦大队立即开展初查工作,同时向衡南县检察院主管未检工作的领导通报案情。
该院领导迅速指派未检检察官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并提出了快速突破犯罪嫌疑人口供以及及时鉴定提取的胚胎组织、勘查原始犯罪现场的意见,确保所有证据取证程序合法。针对被害人属于精神智障幼女,不能完整陈述被强奸事实这一特点,检察官建议公安机关转变问话思路,采取被害人仅需回答“是”与“否”以及辨认的问答方式。了解到被害人惧怕父亲、多数时间与母亲交流后,检察官及时将在场的法定代理人由其父亲换成母亲,最终成功取得被害人陈述这一关键证据。
随后,该院依法从快逮捕犯罪嫌疑人,向县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在办案过程中,检察官多次规劝犯罪嫌疑人家属,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密切联系被害人父母及公安机关,共同做好被害人的心理疏导工作。
2020年11月衡南县检察院发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该制度规定:衡南县内学校、医院、宾馆等机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或者遗弃等情况时,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报告,否则将严肃追责。此案件是衡南县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强制报告制度》)以来,首例主动报告案件。
“孩子的健康成长既是家业兴旺的根本,也是一个民族未来发展的关键。社会各个部门、机构、组织,都有责任和义务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衡南县检察院主管未检工作的副检察长黄志毅在谈到未成年人保护时表示。
来源:时刻
作者:周明 黄星星 宋美君
编辑:王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