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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峰区首例疫情期间销售“三无”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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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上午,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区首例疫情期间销售“三无”口罩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红网时刻衡阳6月4日讯(通讯员 王玮 王娟 记者 宋美君)6月4日上午,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组成七人合议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该区首例疫情期间销售“三无”口罩,侵害消费者权益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公益诉讼起诉人诉称,2020年1月至2月,新冠肺炎疫情暴发期间,口罩供不应求,被告陈某在朋友圈看见有网友发布供应口罩的信息,遂产生了销售口罩赚取差价之意,便与其联系,对方告知口罩无合格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即“三无”产品,但陈某见有利可图,仍决定从该网友处购买“三无”口罩。在该网友货源不足的情况下,陈某又从他处订购同样为“三无”产品的口罩。经查明,陈某共销售口罩19万余个,销售金额约为47余万元。

公益诉讼起诉人认为,被告陈某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除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外,陈某的行为还导致部分伪劣口罩流入市场,使消费者在购买伪劣口罩佩戴后达不到预期的防护效果,不仅扩大了消费者遭受病毒侵袭的风险,也侵害了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侵害危害公共卫生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隐患。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诉前公告程序后,依法以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身份,向雁峰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陈某按销售总金额的三倍支付惩罚性赔偿金,并对其侵权行为在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

合议庭经开庭审理后,将对该案进行认真评议并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时刻

作者:王玮 王娟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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