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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殡葬服务为名非法吸收资金上亿元 两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

除了安享晚年,最让众多老年人放不下的,还有殡葬等“身后事”。衡阳一公司利用老人们这一心理,打着“孝文化园”的旗号,非法吸收了资金上亿元。最终,公司老板、财务人员落网!

2013年至2018年,李某昭及其实际控制的衡阳新某福公司违反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未经政府部门审批同意,在衡南县开发建设“衡南孝文化园”,对外以经营殡葬服务项目名义非法集资。

李某昭先是对衡南县某村的雷峰寺进行改扩建,建设永旺塔及地宫,设立骨灰堂,以殡葬改革为名推出永旺塔长生圣位(骨灰龛)供奉预定项目,安排、指使公司员工大肆公开宣传孝文化园,以高额利息、红利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

后李某昭又安排旗下公司相继推出认购股权、地宫(骨灰堂)认筹、按摩椅经营等项目,持续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李某昭等非法吸收的资金大量用作支付公司员工工资、提成,实际投入公司相关项目不足15%,与吸收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依赖以新还旧维持资金运转。李某昭等在明知没有兑付集资本息能力的情况下,隐瞒事实真相进行非法集资,案发前夕还隐匿、销毁公司财务账目等财务资料,最终资金链断裂,给投资人造成巨大损失。

经鉴定,2013年10月至2018年10月,新某福公司、李某昭、李某共非法吸收资金10095.2329万元,实际集资诈骗9800.8776万元,截至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时止,已核实的被害人共1796人,其中大部分为60岁以上的老年人。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衡阳新某福公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被告人李某昭系被告单位实际控制人,具体组织、指挥、实施了以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李某系被告单位财务主管人员,为本案直接责任人,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故法院对衡阳新某福公司以集资诈骗罪判处罚金;对李某昭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对李某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并责令被告人退赔被害人损失。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来源:湖南高院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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