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违法行为人现场学习。
红网时刻衡阳7月8日讯(通讯员 庄丽华 记者 宋美君)“您好!您骑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违反了相关规定,请在路边停好车,并进行现场学习,考试合格后就可以离开了。”近日,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蒸湘大队把“学”字引入日常执法开展“马路课堂”活动,对涉摩涉电的违法驾乘人员开展现场学习,通过“以学代罚”的模式,进一步提高广大电动车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
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不按车道行驶,搭载多人等交通违法行为,不仅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对路上行人和车辆也造成极大威胁。该大队在辖区各岗点轮流开展摩电轻微交通违法行为人在教育点观看交通安全警示视频,随后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考试,整个过程30分钟左右,以此增加驾驶人的时间成本,从而促使其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此次活动,旨在通过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提升辖区摩托车、电动车驾乘的守法率和戴帽率。
来源:时刻
作者:庄丽华 宋美君
编辑:蒋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