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衡阳市委十条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扬正气,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近日,衡阳市纪委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五一端午节期间纠正“四风”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要认真研究部署,强化纪律要求,加强教育引导,紧盯用公款购买赠送粽子等节礼、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大操大办、变相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突出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敢抓敢管、严抓严管。
通知要求,各职能部门,尤其是市直机关、市属大中专院校和中小学、国有企业等重点单位和公安、财政、审计、税务、工商等重点部门,要根据职业特点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并移交线索。
通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举报渠道,通过多角度、多方式,以“零容忍”态度纠正和查处“四风”陋习问题,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责任落实不力、“四风”陋习问题突出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来源:衡阳市纪委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