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南县快速查处一起违法排污案
衡阳日报讯(记者 刘思远 通讯员 阳新)4月28日,衡南县环保局因该县美洁洗涤中心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违法排污、拒不执行的行为,将该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衡南县公安局迅速行动,依法对企业投资人王小辉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3月13日,衡南县环保局车江环保所在执法检查中发现,衡南县美洁洗涤中心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在生产过程中向环境违法排放污染物。该局随即对该中心下达了《责令停止排污决定书》,责令其停止排污。4月24日,衡南县环保局车江环保所对该中心进行环境执法后督察,发现该中心仍在违法排污,拒不执行停止排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4月28日,衡南县环保局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随即,公安机关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来源:衡阳日报
作者:刘思远 通讯员 阳新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