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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16年度衡阳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关于推荐2016年度衡阳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2017-05-09 09:24:54 字号:

关于推荐2016年度衡阳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国省驻衡有关单位,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衡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衡政发[2012]1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衡阳市科学技术奖评选工作。现将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1.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重点奖励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转移转化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

  2.市技术发明奖。重点奖励在运用科学技术知识研究开发产品、工艺、设计、材料及其系统等方面有重大技术发明的单位和个人。

  3.市产学研合作奖。重点奖励在产学研合作中围绕我市重点产业发展或行业技术进步,在科学研究和生产实践中实现重大突破,为我市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

  二、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项目需符合《衡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推荐项目必须是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即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是在衡阳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二)推荐项目应已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鉴定、验收、评审、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有关部门确认等),以行业标准制定、新药和动植物新品种研发等方式取得的成果,经主管行政机关批准后,也可参加市科技奖评审;

  (三)推荐项目应重点突出项目的技术创新内容、对提高行业竞争力、制定技术标准、推动全行业技术进步、保护环境和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意义。

  以下项目不可进行推荐申报:

  (一)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以及完成单位、完成人员等方面有争议的成果不可进行推荐申报;

  (二)已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的成果不再参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市产学研合作奖的推荐申报工作;

  (三)近三年已经获得过市级科技奖励的前三完成人不得继续作为前三完成人申报。

  三、推荐申报材料:

  1.书面材料:

  (一)科学技术进步奖:《衡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及附件(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评价证书、检测报告、代表性论文、税务证明等)A4纸一式五份,其中必须有一份完整的原件,简装即可。

  (二)技术发明奖:《衡阳市技术发明奖推荐书》及附件(专利证书、税务证明等)A4纸一式五份,简装即可。

  (三)产学研合作奖:《衡阳市产学研合作奖推荐书》及附件(专利证书、产学研合作协议书、税务证明等)A4纸一式五份,其中必须有一份完整的原件,简装即可。

  2.电子文档:

  将申报材料及附件电子文档发送至衡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合作科电子邮箱:hyskjcg@126.com,申报材料电子文档与书面材料内容必须一致。

  四、推荐申报时间要求:

  项目推荐申报材料报送起止时间为2016年 5月8日—2016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曾歆惠 联系电话:0734-8338051

  附件1:《衡阳市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书》

  附件2:《衡阳市技术发明奖推荐书》

  附件3:《衡阳市产学研合作奖推荐书》

  附件4:《衡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衡阳市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

  2017年5月8日

来源:市科技局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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