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8月23日讯(记者 王敏)近日,记者从南岳区纪委获悉,南岳区通报2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南岳镇原兴隆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皮新庚和原村支两委委员、村秘书李中华违纪案。经查,2011年至2016年,皮新庚利用工作便利,骗取村属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并与李中华合伙私分部分资金。2015年,皮新庚安排李中华通过虚报人数的方式套取风景资源补偿费。此外,李中华在担任金月社区筹备组成员期间,存在为金月社区保管“小金库”行为。2017年8月,皮新庚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李中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因李中华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限按撤销党内职务影响期限两年确定),违纪所得已收缴。
2、南岳镇金月社区党总支委员旷件文违纪案。2008年,时任金月社区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旷件文违反群众纪律,在区重点项目拆迁工作中与拆迁户发生肢体冲突;2017年1月,金月社区两委会议决定,以虚报项目开支的方式套取原兴隆村惠民项目资金,私设“小金库”,时任金月社区临时党支部书记的旷件文对此事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旷件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违纪所得已收缴。
来源:红网
作者:王敏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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