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近期衡阳市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衡阳县大安乡三阳村原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蒋月兰骗取国家种粮补贴资金问题
2007年至2016年,蒋月兰在任三阳村支部委员、村委委员期间,以他人名义,虚报田亩数,骗取国家粮食补贴资金20181.61元并据为己有。蒋月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
2、衡南县冠市镇旦陂村原支部书记周青生、原支部委员刘树立在申报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优亲厚友、私分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周青生、刘树立利用职务便利,伪造资料,使周定坤违规多获取5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刘树生获得8000元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以他人名义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8000元,并将其中7000元私分,周、刘二人各得3500元;为隐瞒私分行为,以他人名义重复申报危房改造项目,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7500元。另刘树立侵害群众利益,在为群众办事时索要钱物共计1700元;伪造危房改造项目资料,侵吞以村民刘桃修名义骗取的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00元。周青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刘树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违规资金已追缴。
3、耒阳市大市镇大市社区第一党支部党员刘喜骗取困难补助款问题
刘喜在临聘为大市镇政府司机期间,利用工作便利,骗取困难补助款9000元;同时,刘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刘喜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已追缴。
4、石鼓区黄沙湾街道松梅管理处原主任江兴会、原支部副书记兼出纳殷小平、原聘用会计王方云挪用国家移民后扶专项资金问题
2015年,江兴会、殷小平、王方云三人伪造工程合同,套取国家移民后扶专项资金10万元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5万元用于松梅管理处的日常接待等开支。江兴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殷小平、王方云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来源:衡阳反腐网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