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衡阳市教育局获悉,衡阳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于10月15日启动。15日至30日,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请报名,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5日至9日。
此次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包括在衡阳市内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上述6类教师资格以下统称中小学教师资格)。
据悉,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所在地应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同时,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和对外汉语教学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水平,申请普通话教师资格和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以上水平。
衡阳市教育局提醒,2018年6—7月毕业的学生在本次申请时,不作应届生对待。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申请认定高中(中专)及以下教师资格的,应当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统一考试、测试,并达到相应要求,获得合格证书,且合格证明在有效期内。同时所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均须到县级以上医院进行包括传染病和精神病史等项目的体检。凡在衡阳市教育局申请认定高中(中专)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自行选择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或衡阳市口腔医院参加体检。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申请人员的体检医院,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确认。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确认(时间为11月5日—9日)。申请初中及以下教师资格的人员请到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市)教育局办理,确认地点和确认时间由相关区县(市)教育局指定,并通过官方网站或其他方式提前向社会公布。
如需要补办教师资格证,须下载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证书所载信息不完全或者错误的下载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数据更正表》,然后凭原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毕业证、身份证,于11月底至12月初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办理。
来源:掌上衡阳
作者:向吟吟
编辑:梁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