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耒阳市经济发展转型,发展重点和发展方向的转变,社会利益格局出现了新的变化,新的矛盾点不断增多,造成上访居高不下,尤其是越级上访问题突出,“缠访”、“闹访”、“越级访”、“群体访”等非正常上访时有发生,已成为影响社会和谐稳发展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耒阳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协调发展。如何主动适应形势发展的新变化,正确处理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各种利益关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是一个重大而严峻的课题。笔者结合实际,谈几点思考。
一、当前形势
耒阳是人口、经济大市,无论是经济体量还是人口总量都在衡阳占有重要位置,可以说耒阳的和谐稳定对衡阳发展大局有着举足轻重的影响。近年来,随着煤炭经济衰落、社会转型,各种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由民生诉求引发的矛盾和问题,已成为当前乃至今后一段时期影响耒阳市和谐稳定的一大“风险源”。总体来看,耒阳市信访总量大、信访人群、信访积案较多,形势比较严峻,压力越来越大。具体表现在:一是非正常上访增势较明显。群众越级上访、集体访、重复访、非正常上访增势明显。二是信访反映的问题相对集中,政策性、群体性问题突出,群众就同一问题不断反复上访,处理难度大。三是信访诉求形式激烈,走访增长大于信访。集体访尤其是大规模集体访增多,聚集滞留党政机关的过激行为时有发生,串联聚集上访仍然存在。四是恶意上访不断加剧。少数上访“专业户”一直抱着“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心理,频繁越级到上级党政机关上访,软磨硬泡,打持久战。有的干脆到党政机关大吵大闹、撒泼耍横,试图通过影响机关正常秩序和领导日常生活,来逼迫满足其不合理要求。五是串联上访渐成气候。一些特殊群体为达到同一目的,相同诉求或者不同诉求信访人员抱伙成团,他们跨地区、跨部门串联,以聚会的形式赴省进京上访,演变成为集体访。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客观因素决定的。近年来耒阳市经济下行,随着一批煤矿企业的封停关闭、一些房产公司的资金吃紧,政府又没有多余的财力来帮助受损的群众,经济领域的矛盾纠纷向政法领域转嫁聚集。比如,耒阳市康桥美郡、西湖公馆两大房产项目,由于资金断裂,成了烂尾楼,许多业主就多次有组织的到市委市政府集访。另一方面是由主观因素造成的。重发展、轻稳定,重经济、轻民生在少数领导干部思想意识中还不同程度存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有待提高,群众观念薄弱,静不下心、沉不下身做群众工作,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不到位,害怕出事、回避矛盾,甚至花钱买平安,进而造成信访总量居高不下,信访人员漫天要价。
二、思路和对策
笔者通过与上访人员的沟通交流以及劝访工作经验,就当前信访维稳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产生原因,进行了分析、思考和探索,提出以下几点对策。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是前提。信访工作不仅是信访部门的事,也是各级党委、政府和领导干部分内的事。必须从维护地方稳定的大局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处理信访问题作为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秉承法律至上的理念,敢于正视矛盾问题,直面信访诉求,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带头依法依规抓信访工作,亲自批办重要的群众来信,接待反映重大问题的来访群众,过问重要的来信来访处理情况,从人力、物力、财力方面对信访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为信访工作的全面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完善体制机制是关键。信访工作是一项很繁杂、很具体的工作,只有不断创新和完善工作机制,才能确保问题有人抓、有人落实。要健全完善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督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联席会议等制度,强化初信初访处理,及时解决问题,化解矛盾;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信访工作绩效考核纳入干部管理体系,明确主要领导负总则,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健全信访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及时、准确、全面、有效报送信息,分析研判、提前介入,有效避免问题上行,形成积案;要健全信访工作督查督办机制,整合督查、纪检监察、信访等部门力量,采取专项督查、带案督查等形式,对重点信访工作进行督促检查,推动信访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是重点。基层是改革发展的前沿阵地,是信访工作的源头和第一道防线。要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要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高度重视初信初访的疏导、化解,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让群众有问题第一时间来反映,有纠纷第一时间来调处,有诉求第一时间来表达,有困难第一时间来解决,提升源头治理效率,杜绝矛盾积累交织,防止“初信初访”转化为“重信重访”;充分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的作用,有针对性地调处信访积案所涉及的矛盾纠纷;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对少数违法乱纪、引发民愤、群众反映大的基层干部,要严格查处;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调解对接调处体系,更加便捷高效的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调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解决合理诉求是根本。解决上访人员的合理诉求,维护其合法权益,是信访工作的根本目的。对群众提出的合理诉求、合法诉求,各相关单位、部门要加强分工协作、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千方百计解决到位;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在说明情况、做好解释工作的同时,抓紧制定方案,积极创造条件,分步解决;确实无法解决或者要求不合理的,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教育引导和稳控工作;对因政策失当、决策失误侵犯群众利益的,要据实向群众承认错误,及时纠正,尽快解决;对因不作为、乱作为引发的上访问题,在千方百计解决问题的同时,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作用,不断加大法治宣传,开展普法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不断提高法律意识,应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纠纷,严格坚守法律和政策底线,努力形成依法解决问题的良好氛围,对不服信访事项处理意见的群众,不能突破法律和政策的底线,采取“花钱买平安”的错误做法,要引导其走司法程序,最大限度的避免和减少缠访、闹访,形成正确导向。
五是打击非访行为是保障。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注重非访行为的打击,最大限度规范信访秩序。对越级赴省进京的“非访”人员,要加强教育引导,让其知法而行、信法不信访,打消“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越闹越得实惠的错误心理”;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未达到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进行教育训诫,逐人建立训诫档案;对于严重违法扰乱信访秩序行为,不论诉求是否合理,一律先依法处理,再解决问题;对组织、煽动、串联和幕后操纵他人以上访为名聚众滋事、冲击国家机关或借机敛财的,列为重点打击对象,坚决依法打击,切实规范信访秩序;加大违法信访案件的公开处理力度,以案说访,以儆效尤,引导群众自觉遵守和维护信访条例。
(作者系耒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来源:红网
作者:李兴武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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