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起石鼓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衡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以农业生产主体和农村经营专业合作社为重点,主要从农业生产主体投入品使用情况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是否详实,是否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是否超范围使用农药。
红网时刻衡阳12月5日讯(通讯员 朱超 记者 石珊)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保障广大群众舌尖上的安全,12月5日起石鼓区农业农村局联合衡阳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
此次执法检查以农业生产主体和农村经营专业合作社为重点,主要从农业生产主体投入品使用情况和农产品生产记录是否详实,是否严格执行农药安全间隔期,是否超范围使用农药。同时查看农村经营合作社和农产品销售企业经营台账是否完整、规范。
这次通过对多个农业生产主体和农村经营专业合作社抽查检查,检查组指出个别企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生产记录不完善、台账不完整、企业管理弱化,执法人员当场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逾期未整改将依法进行查处。
石鼓区农业农村局局长华喜容介绍,下一步,该局将持续深入开展石鼓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督促生产企业经营主体、农村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切实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来源:红网
作者:石珊
编辑:梁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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