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预防控制工作
(1)各养老机构要配备体温测量仪器、75%酒精消毒液及含氯消毒剂、口罩等防控物资。
(2)对工作人员和护养老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和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
(3)建立晨检制度和健康申报制度。建立老人和工作人员的健康档案。每天要对机构内入住对象实行两次体温检查。
(4)要禁止聚会等群体性活动,建议养老机构少安排或不安排集中用餐,可以安排老人在各自房间用餐;要严控食品采购渠道,做好食品来源登记,查验供货检查合格证,坚决杜绝食品来源不明的家禽野味,保证餐食新鲜卫生多样。
(5)工作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立即停止工作,尽早去医院就诊治疗。
(6)建立探访人员登记制度,如探访人员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应拒绝其探访。根据防控需要,必要时实施封闭式管理,暂停接待外来人员探视和接收老年人新入住。
(7)确保环境清洁卫生,定期用消毒液为老人住所、厕所、休息聊天场所、活动器械等抹洗消毒。疫情流行期间可增加消毒频次。经常将老人的被褥衣服晒太阳。
(8)尽量开启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使用空调系统的单位,要定期清洗空调。开空调时,可同时开排气扇。
(9)设置适合老年人的洗手设施,提供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老人养成经常洗手的好习惯。提示机构所有人员勤洗手。
(10)准备隔离后备房间(设置在人流不密集、通风、有独立厕所的房间),提供给急性发热、咳嗽的老人隔离治疗使用。有症状的老人应及时予以隔离,避免传染给其他老人。
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时除做好上述日常防控措施外,还须实施:
(1)疑似患者应立即戴上口罩就医。
(2)及时联系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求指导,并协助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若被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患者,其密切接触者应接受14天医学观察。
(4)暂停探访工作,直到所有的密切接触者均解除医学观察,没有新的病例发生为止。
(5)养老院要在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对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患者卧室,餐厅、公共活动室等活动场所进行消毒。
日常清洁及预防性消毒
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应避免过度消毒,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消毒方法如下:
(1)表面:可使用250 mg/L-500 mg/L含氯消毒剂擦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擦净。
(2)地面:可使用250 mg/L-500 mg/L含氯消毒剂用拖布湿式拖拭,作用30分钟,再用清水洗净。
来源:衡阳市疾控中心
编辑:梁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