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月27日讯(记者 蒋楠)记者从衡阳市卫健委获悉,1月26日,衡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告,就进一步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认真做好入(返)衡人员健康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性活动,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提出具体要求。
一、境外入(返)衡人员
一律实行闭环转运与管理,严格落实“14+7”天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1+1”核酸检测。即入境人员需在第一入境口岸城市集中隔离满14天,做2次核酸检测,抵衡前2天应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进行报告(含隔离期诊治情况),并在到达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时如实申报,自觉配合落实闭环转运要求。抵衡后需继续实施7天集中医学观察,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转居家健康监测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居家健康监测。
二、中高风险地区入(返)衡人员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疫情高风险地区群众均应就地过年;疫情中风险地区群众原则上就地过年。特殊情况确需入(返)衡的,抵衡前2天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进行报告,并在到达机场、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时如实申报,自觉配合落实闭环转运管理要求。严格落实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和“2+1”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者,方可解除居家健康监测。
三、省外低风险地区及省内重点人群入(返)衡人员
抵衡前2天主动向居住地社区(村)进行报告,并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为绿码方可入衡,抵衡后实施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
省内重点人群是指:临床诊疗、隔离场所、口岸防控、进口物流、冷链食品、交通运输等从业人员。
四、本市人员
1.提倡市民群众在衡过春节,减少人员流动,非必要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及城市旅行,非必要不出境,非必要不聚集;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每个人做自己的“健康第一责任人”,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勤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好口罩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排查诊治;期间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去个体诊所等非官方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
2.全市从事临床诊治一线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后勤外包服务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交通站场转运组工作人员、高铁站、火车站外包扫码测温人员、口岸检疫检验及装卸搬运人员、接触冷链食品和进口物品快递物流人员、国际航空客货运人员、跨省交通运输等相关从业人员,全面落实每7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的防疫要求。
五、各级各单位
1.各级各单位对确需离湘的人员要按要求履行审批手续,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对本单位及接洽的确需从省外入(返)衡人员,要加强健康查验,协助和督促其主动向社区(村)进行报告。
2.所有公共场所应按照本行业防疫要求,严格落实好测温查码、佩戴口罩、通风消毒、人员限流、保持间距等防疫措施。
3.所有宾馆、酒店、招待所、民宿、网约房、出租房屋等单位、业主接待入(返)衡人员,实行个人旅居史、职业等申报承诺制,一律进行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对有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健康码异常、高暴露风险职业等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本单位所在社区(村);对检测体温≥37.3℃或有咳嗽、咽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异常症状人员,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县市区疾控中心。
4.各社区(村)要组织人员对上述入(返)衡人员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入(返)衡人员健康管理台账。(注:1月14日至1月28日的上述入(返)衡人员也需列入排查范围并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以上措施于2021年1月28日起正式实施至2021年3月8日。后续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和上级政策要求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附:市、县、乡三级疫情防控办公室和市、县疾控中心咨询电话。
来源:红网
作者:蒋楠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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