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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衡山:劳务受害难赔偿 巡回审判解纠纷
2021-05-01 10:51:05 字号:

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衡山:劳务受害难赔偿 巡回审判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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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9日,衡山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在衡山县东湖镇双渡村设立巡回法庭。

红网时刻衡阳5月1日讯(通讯员 聂瑜 记者 宋美君)4月29日,衡山县人民法院新桥法庭在衡山县东湖镇双渡村设立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干部和村民等50余人旁听庭审。

2020年,原告刘某在被告汪某(包工头)的邀请下,到衡山县东湖镇双渡村为被告陈某修建房屋。同时,被告陈某购买了建筑工程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2020年8月27日,原告刘某在修建房屋时不慎从屋顶摔落,伤势严重,伤残程度分别评定为8级、10级。由于双方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原告刘某遂将屋主陈某、包工头汪某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

新桥法庭受理该案后,考虑到双渡村距离法庭较远,山路崎岖,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决定巡回审理此案。

庭审现场,主审法官彭琳旭充分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全面细致地查清案件事实。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乡镇干部的共同参与下,该案成功调解,由三被告共同赔付原告刘某103000元。

来源:红网

作者:聂瑜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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