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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纪委监委最新通报!
2021-09-15 18:18:04 字号:

2021年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化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发挥好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过好“廉节”,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衡阳市中心医院采购中心原采购员邹文光私车公养的问题。2016年9月至2020年10月,邹文光利用管理公务车辆加油卡便利,违规为个人私家车加油129次,约3.7万元。2021年6月,邹文光受到政务降级处分,相关违纪款项已追缴。

2、衡阳县自然资源局违规使用“空白公函”等方式超标准接待问题。2018年至2020年,衡阳县自然资源局在公务接待中多次超标准接待,并通过填写“空白公函”、更换原始菜单、虚增接待次数等方式,将单次超标准公务接待拆分报账,共涉及超标准公务接待费11.9万元。2021年7月,局党组书记、局长庾江荣受到诫勉谈话、调整岗位处理,分管财务工作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綦恒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继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其他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相应处理。

3、石鼓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四级主任科员滕圣罡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2021年6月15日,滕圣罡作为执行案件的法官助理,收受执行申请人所送的红包礼金5000元。2021年7月,滕圣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整岗位处理,相关违纪款项已追缴。

4、珠晖区原金甲岭农场变相公款旅游的问题。2017年至2019年,珠晖区原金甲岭农场以开展工会活动名义,组织人员到凤凰、娄底、新化等地观光旅游,同时还存在违规开展党建活动等问题。2021年1月,原金甲岭农场党委书记、场长邓德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党委委员、副场长陈青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相关人员违纪款项已退赔。


来源:清风衡阳

作者:清风衡阳

编辑: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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