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2月20日讯(通讯员 刘志烈 曾秭曼 记者 宋美君)“如果说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那么执行工作就是这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环。执行工作从没有什么诀窍,如果有,那就是坚持。”衡阳县人民法院“90后”执行干警刘志烈如是说道。
近日,衡阳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执行案。由于该案双方当事人互不信任,请求法院居中收付款,经过承办人刘志烈一年的跟进督促,终于执行完毕。
据悉,申请执行人黄某甲与被执行人黄某乙本是同村村民,在一场邻里纠纷中被执行人黄某乙造成申请人黄某甲轻伤二级。事后被执行人黄某乙被衡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赔偿申请人黄某甲15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因被执行人黄某乙关押在监狱服刑,民事赔偿一直未能到位,双方矛盾尖锐。2021年1月份黄某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承办人通过调查了解,得知被执行人黄某乙家境较为困难,除老家一处宅基地外再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且家中还有一腿患残疾的妻子及两个未成年的孩子。在将相关情况反馈给申请执行人黄某甲后,黄某甲自愿放弃部分赔偿款,与被执行人黄某乙的妻子马某达成和解协议,在一年内分四期支付15000元赔偿款。
眼看结案在即,双方当事人却因互不信任拒绝自行收付款,请求法院居中收付款,这就意味着承办人在接下来的一年内需要按期跟进督促当事人履行协议。承办人认为和解协议的签订不仅仅只是为了结案,更是为了最终的履行,案结事了才是强制执行的最终目的,便立即答应了。
于是在接下来的一年内,双方当事人的微信被承办人设置了微信置顶,每当期限快来临的时候,承办人都会准时通知被执行人付款。从春到夏再转到秋,直至冬的降临,在此期间马某某曾多次“失联”,但在承办人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终于在2021年12月中旬,被执行人将最后一笔款项付清,该案到此彻底了结,双方当事人的关系在此过程中通过法院的协调也得到了逐步改善。
来源:红网
作者: 刘志烈 曾秭曼 宋美君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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