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事故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12月24日讯(通讯员 赵诗 文雅婷 胡鑫文 记者 宋美君)12月21日,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衡山大道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轿车与一辆两轮摩托车相撞,摩托车上的两名人员均不同程度受伤,其中一名因未戴头盔伤情更重。
从视频监控中可以看到,当天下午17:30许,一辆红色小轿车和一辆两轮摩托车同时由衡山大桥往107国道方向行驶,小轿车在进入红绿灯路口后,在未打转向灯的情况下,突然向右变道,而此时右侧的摩托车由于避让不及,重重摔倒在地。
“当时摩托车上有一名驾驶员和一名乘客,驾驶员是佩戴了安全头盔的,而乘客没有戴安全头盔。这个时候,安全头盔的性能就体现出来了。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伤的很轻微,而乘客现在目前伤得很重,在人民医院抢救治疗。”衡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王华告诉记者。
事故发生后,周围的群众立马拨打了报警电话和120急救电话。随后,摩托车上的两名骑乘人员被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目前,该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衡山交警温馨提示:“我们以这个案例为例,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乘客朋友,乘坐摩托车一定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头盔,生命之盔,希望广大市民都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出行。”
来源:红网
作者: 赵诗 文雅婷 胡鑫文 宋美君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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