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7月6日讯(通讯员 罗振宇 记者 宋美君)近日,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促成了一起在新冠疫情背景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和解。
两年前,90后吴某成立衡阳某餐饮公司,后因经营不善加上疫情原因,致餐饮公司无法继续经营,吴某便关停了餐厅离开衡阳去广州打工,但拖欠衡阳某食品商行货款一直未予支付。为此,衡阳某食品商行将该餐饮公司告上法庭。根据法院生效判决,衡阳某餐饮公司应支付衡阳某食品商行货款6.9万余元。
因衡阳某餐饮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衡阳某食品商行遂依法向衡阳市蒸湘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立案后,经与吴某取得联系,执行法官对其释法说理。吴某当即表示,公司所负债务属实,愿意个人承担此项债务,但由于目前经济困难,需打工还债,可否联系申请执行人进行和解。随后执行法官将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表示同意和解。在执行法官的组织下,双方当事人就和解方案达成一致意见,申请执行人适当放弃部分权益,由被执行人先行支付2万元,剩余款项按月支付直至付清。次日,吴某坐火车从广州回到衡阳,来到蒸湘法院签订了和解协议,并当场支付2万元。至此,该案成功执行和解。
来源:红网
作者:罗振宇 宋美君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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