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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衡阳市启动森林防灭火问责机制
2022-09-30 17:05:18 字号:

注意!衡阳市启动森林防灭火问责机制

今年来,衡阳市安全形势总体平稳,但是当前夏秋连旱,森林火险不断攀升,森林防灭火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9月27日,衡阳市安委会召开2022年第三次全体会议,对近期全市森林防灭火工作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特别是市、县相应启动森林防灭火工作问责机制,对因森林防灭火工作不力导致火灾的乡镇、村干部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其中,市森防办对常宁市新河镇、三角塘镇2个乡镇实行红牌管理,对耒阳市新市镇、祁东县太和堂镇2个乡镇实行黄牌管理。耒阳市森防指对小水镇、长坪乡的党政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责成小水镇党委对福兴村支部书记龙希权停职处理,提请市纪委监委对该镇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刘德平,福兴村驻村干部钟敏卫、李建华进行追责;责成长坪乡党委对长坪村支部书记黄金魁停职处理,提请市纪委监委对长坪村驻村干部蒋立权进行追责。常宁市森防指对新河镇、三角塘镇党委书记、镇长进行警示约谈;常宁市委对新河镇党委书记晏晓辉、三角塘镇党委书记陈钟宇予以停职,专抓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新河镇联点干部左威、贺平、王祯宇、王濡婷,三角塘镇联点干部谭祖林,由乡镇党委提出处理意见;对新河镇灯坪村支部书记雷旭辉、新河镇五家围村支部书记雷满元、三角塘镇三角塘村支部书记占行国予以停职,专抓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新河镇护林员张秋成、雷卫雄,三角塘镇护林员占卫华予以解聘。

衡阳市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曝光

衡阳市自2022年8月17日进入秋防期以来,公安机关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对引发森林火灾的犯罪嫌疑人和野外违规用火的违法嫌疑人分别采取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罚款等措施,现将部分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儆效尤。

1.犯罪嫌疑人李某(男,66岁),衡东县洣水镇北冲村村民,2022年8月26日因上坟烧纸,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2.犯罪嫌疑人刘某(男,71岁),衡阳县井头镇东坡村村民,2022年9月7日因烧茅草,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3.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4岁),耒阳市东湖镇田芝村村民,2022年9月17日因在野外乱扔烟头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4.犯罪嫌疑人李某(男,72岁),祁东县太和堂镇桃源村村民,2022年8月20日因在野外烧秸秆,引发森林火灾,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依法取保候审。

5.违法嫌疑人杨某(男,50岁),南岳区寿岳乡龙凤村村民,2022年9月19日违反禁火规定在野外乱扔烟头,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5日。

6.违法嫌疑人欧某(男,50岁),常宁市水口山镇双发村村民,2022年9月25日违反禁火规定在野外烧茅草,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200元罚款。

附:衡阳市森林防灭火工作五条断然措施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防灭火工作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第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责任,坚决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根据森林防灭火相关法律法规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决定2022年森林防灭火工作继续采取五条断然措施:

一、实行蓝、黄、红牌管理

从2022年8月17日起至2023年4月30日,所有乡镇森林防灭火管理等级均为蓝牌;凡出现3起火情、火警、热点的或发生一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森林火灾的,降为黄牌;凡发生两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火灾或发生超过12小时较大及以上森林火灾以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直接降为红牌,降为红牌的乡镇,一律纳入重点乡镇管理。

二、实行考核权重管理

在安全生产考核(森林防灭火)中,森林防灭火占比20%,在年度绩效考核中,森林防灭火工作占比20%,并由森防指负责考核,具体考核办法由森防指研究制定。

三、实行警示约谈制度

期间,乡镇一个月内出现2起及以上森林火情、火警、热点的或一起3小时以上6小时内火灾的,由县级森防指对乡镇分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发生2起3小时以上6小时以内的森林火灾,由县级森防指会同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约谈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凡县市区发生超过12小时森林火灾的,由市森防指会同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约谈县级政府分管负责人;发生超过24小时或重大舆情以及发生人员伤亡的,由市森防指主要负责人会同同级纪委监委、组织人事部门约谈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

四、实行严格责任追究

凡降为红牌管理的乡镇,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一年不得提拔重用。凡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的,对县市区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直接负责人问责。

五、实行“五个一律”制度

凡在森林防灭火工作中出现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的,一律启动事前问责;凡发生一般及以上森林火灾的,一律按相关规定启动调查评估工作,并按程序实行问责追责;凡发生人员伤亡或重大及以上森林火灾的,对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一律先免职,再追究责任;凡发现违规用火行为的,一律依法依规处罚到位并承担赔偿责任;构成违法犯罪的,一律予以行政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蒋楠

编辑: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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