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山派出所依照《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对村民给予警告。
红网时刻衡阳10月3日讯(通讯员 马维腾)近日,衡阳市石鼓区角山镇各村(社区)值班巡逻队伍坚持常态化巡逻时,期间发现和平村两处田地违规焚烧秸秆、前进村一山头违规焚烧垃圾,村巡逻队伍第一时间对火势进行控制,并向镇值班领导、应急办上报,镇应急救援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对现场进行扑救,火势均被完全扑灭,且未造成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
事后,角山镇按照市森林防灭火工作调度会会议精神,将三个村民违规用火的事实传达至角山派出所,角山派出所迅速赶往现场进行调查。经调查,和平村村民唐某国、唐某林为方便处理秸秆,直接在田间焚烧秸秆;前进村村民周某兴为节省运输垃圾成本,直接就地焚烧垃圾。鉴于上述三个村民未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角山派出所依照《衡阳市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对其给予警告,并责令其签写保证书。
下一步,角山镇将继续加大值班值守和督查力度,以“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片”的森林防火网格化模式开展“敲门行动”,着重加强对重点人群的宣传和教育,对森林防火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的严防死守。对违规野外用火的将给予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按有关规定从严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马维腾
编辑: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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