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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诉台干警指导当事人对生成的要素式起诉状签字确认。
红网时刻新闻通讯员 李奕 衡阳报道
2015年5月,立案登记制在全国法院全面推行,这一里程碑式的司法改革,彻底打破“立案难”的制度壁垒,将“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从纸面承诺转化为刚性实践。十年来,常宁市人民法院紧跟改革步伐,完成从“立案审查”到“立案登记”的根本性转变,以制度革新破解诉权保障痛点,用便民举措回应群众司法期待,为法治常宁建设注入坚实动力。
从“审慎审查”到“依法登记”制度革新打破诉权壁垒
“以前打官司,先担心材料通不通得过审查,跑几趟法院都立不上案是常事;现在只要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一律接收诉状,当场就能拿到立案通知,心里的石头一下子就落地了。” 回顾十年间的诉讼体验变化,常宁市某企业法人李先生深有感触。
立案登记制改革前,我国实行立案审查制,法院对起诉的实体内容进行前置审查,“材料不全”“案由不符”“诉求不当”等理由成为不少群众“求告无门”的阻碍。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正式实施后,常宁市人民法院迅速响应,全面调整立案工作机制,将“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转变为“登记是否符合形式要求”,实现立案逻辑的根本逆转。
如今,在常宁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一次性告知补正、当场登记立案”成为铁律。对民商事立案,只要起诉人具备主体资格、有明确被告、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且属于法院管辖范围,均当场登记立案;对材料不齐的,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列明补正内容和期限,杜绝“反复跑、来回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耐心释明理由并提供指导,坚决杜绝“有案不立、拖延立案、干扰立案”等现象。十年来,常宁市人民法院当场立案率从75%提升至98.6%,真正实现“零门槛”立案,让群众诉权得到最直接、最有力的制度保障。
从 “程序保障”到“实质赋能”全链条优化提升诉权实现质效
十年来,常宁市人民法院以立案登记制改革为起点,推动司法服务全链条优化,让诉权保障从“程序到位”向“实质有效”延伸,确保群众不仅“能立案”,更能“快解纷、好维权”。
针对群众“不会打官司”的痛点,常宁市人民法院积极推广要素式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将常见纠纷的核心要素提炼为标准化填空项,配合“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的模板指引,让文化水平有限、无力聘请律师的群众也能清晰表达诉求、梳理事实。同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示范文本专区和专职指导岗,通过“面对面”讲解、“屏对屏”远程指导等方式,帮助当事人规范提交材料,律师处理简单民事案件的文书准备时间平均缩短60%,当事人因文书问题反复跑的情况大幅减少。
为破解时空限制对诉权行使的影响,常宁市人民法院全力推进“互联网+诉讼服务”建设,构建起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电子送达、在线调解一体化服务体系。远在外务工的常宁籍村民王某,曾因民间借贷纠纷欲起诉本地债务人,通过网上立案平台提交材料后,法院当日即完成登记受理,速裁法官通过电话调解仅用1天便促成债务人还款,让王某 “足不出户”实现维权。如今,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已成为该院主要立案方式,真正实现“指尖立案、云端解纷”,让异地维权不再“千里奔波”。
从“一登了之”到“实质解纷”深化改革拓展诉权保障维度
十年来,常宁市人民法院深刻认识到,诉权保障的终极目标是实质化解纠纷,而非单纯追求立案数量。常宁市人民法院以立案登记制为基础,构建“繁简分流、快慢分道”的纠纷化解机制,推动司法资源向化解矛盾倾斜。
在立案环节,常宁市人民法院设立先行调解分流窗口,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纠纷,引导当事人选择人民调解、行业调解等非诉讼方式解决,避免“案结事不了”。通过 “法院 + 综治中心 + 街道社区 + 行业组织” 多元解纷联动机制,将大量邻里纠纷、物业纠纷、小额债务纠纷化解在开庭前,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也让司法资源集中处理复杂疑难案件。
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常宁市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类型和复杂程度,实行“速裁快审”与“精审细判”分类处理。对小额诉讼、简易程序案件,由速裁团队集中审理,一审平均审理周期急速缩短;对重大疑难案件,严格依法审理,确保办案质量,实现效率与公”的有机统一。同时,建立 “立案-审判-执行”衔接机制,在立案阶段同步开展诉讼风险评估、财产保全指引,推动“以保促和、以保促执”,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兑现,让诉权保障从“程序胜诉”延伸到“实体实现”。
十年磨一剑,改革见初心。从“立案审查”到“立案登记”的转变,不仅是司法程序的革新,更是“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司法领域的生动实践。站在新起点上,常宁市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立案登记制改革,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每一个司法案件,让诉权保障的防线更加坚固,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常宁持续贡献司法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李奕
编辑:丁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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