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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城说法㊿|污水倒灌之后(下)——物业的“责任”
2026-05-25 11:36:36 字号:

雁城说法㊿|污水倒灌之后(下)——物业的“责任”

【正文】

一场管道堵塞风波,将26户邻居卷入官司,被卷入的还有小区物业。

【同期声】胡小波 衡阳市雅士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我们尽到了我们的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正文】

到底是物业疏于管理、履职缺位?还是业主过度追责?小区管网的管护义务,责任边界该如何划定?《雁城说法》正在播出

污水倒灌之后(下)——物业的“责任”

【演播室】

大家好,欢迎收看由中共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办、市司法局、市广播电视台承办的普法栏目《雁城说法》。上期节目我们讲到,衡阳一小区二楼业主因下水管道被铁链堵塞导致污水倒灌,损失五万多元。法院判决楼上26户邻居共同补偿。但小杨家当初起诉的时候,第一个被告其实不是邻居,而是小区的物业公司。

【同期声】谢女士 原告小杨的母亲

我们跟物业商量,多多少少你总是要有点赔偿,物业部不是很管事。就说帮我搞下卫生,我肯定不愿意。

【正文】

在谢女士和小杨一家看来,自己按时交纳了物业费,小区的物业公司就有责任维护好下水管道,防止此类事件发生。但是对于小杨一家提出的赔偿要求,物业公司却直接拒绝。

【同期声】胡小波 衡阳市雅士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因为这个管道它不是主排水管堵了,而是堵在这个管道的这个一楼到二楼之间的管道中间,而且从里面疏通出来了异物,这个通常判断是楼上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这个堵塞。

【正文】

物业公司一方还拿出了一组证据:每季度、每月的管道检查和疏通记录、照片,还有业主微信群里关于“不要往下水道乱扔杂物”的提醒截图。

【同期声】胡小波 衡阳市雅士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第一时间联系业主过来,第一时间帮助业主去清洁卫生,第一时间这个安排人员去进行了疏通,尽到了我们的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正文】

因为协商未果,2024年初,小杨夫妇一纸诉状,将小区物业——衡阳市雅士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第一被告,也告上了法庭。

【同期声】李海峰 原告代理律师

物业公司他是这个涉案房屋以及管道的这个物业管理和服务人,他对这个管道他有负有这个法定的维护和疏通的义务,所以他有可能在这个案子当中存在过错。

【模拟庭审辩论】

原告代理人:请求法院判定衡阳市雅士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及各自然人、被告共同赔偿原告财产损失。

物业公司代理人:管道堵塞是业主使用不当造成的,与物业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同期声】杨华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

首先从这个堵塞部位来看,它是在建筑物使用人的一个专用区域,物业公司也提交了证据证明,他们平时定期对这个管道疏通。

【正文】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除了堵塞部位不属于公共区域之外,本案的关键在于,堵塞的原因不是物业“疏于维护”,而是有人实施了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行为——往里扔了铁链,这明显不属于正常生活污水的异物。这种突发性的、人为的堵塞,超出了物业公司日常管理所能预见和控制的范围。

【同期声】杨华 衡阳市石鼓区人民法院承办法官

物业公司及时发现了这个堵塞的情况,通知业主到场,物业公司也及时的组织了人员进行一个疏通,所以说物业公司还是尽到了它的这个服务和管理义务。

【正文】

2024年6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已尽管理义务,不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责任由26户可能加害的邻居共同分担。

【同期声】胡小波 衡阳市雅士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理

通过这个事情,我们也是购买了相关的工作责任险,包括业主家的返水返涌都有相关的责任保险,通过这个保险我们也能第一时间去给业主报保险,能够减少业主的相关损失。

【嘉宾访谈】

主持人:今天我们请到的嘉宾是湖南天戈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衡阳市律协副秘书长李秉达,李律师您好!

李秉达:主持人好!观众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大家可能有疑惑,我们交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就有必要管理好管道。在这起案件当中,物业不需要承担责任呢?

李秉达:根据《民法典》第942条,物业公司对公共管道有日常维修的责任。但是为什么这个案子,他不需要承担责任呢?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物业公司在日常的巡查,并且事故发生后都处理得非常到位。还有一个关键的物证,就是这个堵塞物是一个人为丢进去的铁链。因为铁链它不属于我们日常生活污水中的杂物,肯定就是有人人为或者故意,或者是重大过失,丢进去造成了这个损失。那么这个事情已经超出了我们物业公司日常管理可能预见的范围,所以物业公司也有了它的法定免责理由。

主持人:您刚刚说到的,他已经尽到了该尽的义务,那么他应该该尽什么样的义务?那么在什么样的情况之下,他需要负担这种责任?

李秉达:物业公司是我们小区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者,那么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他就要尽到日常的巡查、管理以及日常维护的义务。如果他没有尽到合同约定的义务,并且在尽到义务的时候,没有留存好相应的证据,那他就有可能会要承担责任。那么还有一个情形,就是在发生了物业公司应当采取行动,来减少损失的时候,他如果不积极履职,也可能会要承担责任。比如说已经发现了某一部分管道,平时总在堵塞,总在发生问题,他不管也不问,也不去采取工作进行修护,那么一旦发生责任,那他可能就要承担责任。还有一个,已经发生事情了,有人报修了,他不上门,拖延,不去采取措施,那么在这个时候,物业公司也可能会要承担责任。还有一个,就是这些工作都做好了,但是在日常工作中,却没有保留相应的工作记录,当住户来追责的时候,他没有办法提供自己免责的证据,那也可能会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持人:那有一些物业公司,他会有一些附加条款,比如说我们随叫随到,那如果这个没做到的话,也是应该要承担责任的。

李秉达:主持人,这个问题你问得很好,因为现在市场竞争也非常激烈,可能有一些物业公司,他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就做出了高出日常维护的一些服务承诺,这属于民法中的意思自治,也就是说,一旦你物业公司承诺了,你就要做到,如果你没做到,那么就可能构成合同违约,那么合同违约造成他人损失的,也依法应当承担责任。

主持人:那么这个案件给咱们普通的住户,还有物业公司,都有一些怎样的启示作用呢?

李秉达:我想这个案例对于物业公司来说,首先第一个,自己还是要尽到合同履行义务,要做好日常的维护,维修工作,同时也要做好相应的宣传工作,比如说怎么使用管道。那么在发生事故的时候,也要尽可能及时地进行维修,并且保留相应的工作记录,一旦有人追责,那么这个可以作为自己一个免责的证据。

那么对于我们业主来说,在日常过程中,第一个首先要使用好管道,那么在使用好管道的同时,如果发现有污水倒灌,或者是相应的一些公共设施的损害发生了,请一定要保留好证据,拍照、录像或者保留相应的跟物业公司沟通的通话记录,留存好证据之后,再找到相应的实际责任人进行追责。当然这个时候,如果你认为物业公司也存在责任的话,也是可以向他主张权利的。

【演播室】

一场污水倒灌,牵动二十六户邻里,造成数万元财产损失。这起判决,没让受害业主独自蒙受损失,也没让物业公司无端背锅。而是在各方之间,用法律划出了一条公平的责任边界。感谢收看《雁城说法》,我们下期再见。

来源:红网

作者:衡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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