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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搬”进村委会,常宁检察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非法采矿案
2026-10-22 10:44:06 字号:小中大

庭审现场“搬”进村委会,常宁检察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非法采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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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10月22日讯(通讯员 赵玺)“咚!”10月21日,常宁市三角塘镇盐湖村村委会传出一声格外清脆的法槌声。常宁市人民检察院在此地出庭支持公诉一起非法采矿案,周边村民闻讯赶来旁听,现场既是庭审现场,也是普法课堂。

据悉,2023至2024年,李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未经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开采灰岩矿石对外出售牟利,销售金额合计110043元,个人非法获利85320元,致使国家矿产资源遭受破坏,严重损害生态安全与矿产资源管理秩序。

庭审中,公诉人清晰陈述案件事实,逐一出示完整证据链条,精准指控被告人非法采矿的犯罪行为,并围绕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关键内容充分发表公诉意见。在法庭教育环节,公诉人结合本案案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核心内容开展普法宣讲,重点讲解非法采矿罪的入罪标准、法律后果,明确告知旁听村民:看似零散、微小的私挖开采行为,只要达到法定标准即构成刑事犯罪,行为人还要同步承担刑事责任与生态修复责任,有效破除部分村民“靠山吃山、零星开采不违法”的错误认知,牢固树立生态保护意识。

此次活动推动庭审与普法深度融合,在依法打击非法采矿犯罪的同时,让旁听村民接受直观法治教育,引导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摒弃侥幸心理、严守法律底线,自觉守护生态环境,共建美丽家园。

来源:红网

作者:赵玺

编辑:谭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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