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1月12日讯(通讯员 高星宏 记者 宋美君)“感谢法院在维护小企业发展过程中做出的努力,你们上门服务,深入实地调查,充分考虑疫情对企业经营的影响,让我们很感动……”近日,作为被告的耒阳市某化妆品连锁公司法定代表人谢某特意从耒阳赶来雁峰法院,送上“主持公平正义 维护营商环境”的锦旗,并紧紧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连道谢。
“纳益其尔”系韩国某公司的注册商标,韩国某公司授权北京某公司以自己名义对涉及该商标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北京某公司经调查发现,在衡阳地区有部分店铺出售“纳益其尔”品牌的芦荟胶为假货,遂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向雁峰法院提起诉讼,共起诉24起案件。
因案件被告涉及衡阳市各县市区,有些无法联系上的被告,承办法官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在耒阳送达时,谢某反映其有四家连锁门店,这次均成为被告,并提出其商品都是有正规的合法来源。为调查其合法来源,承办人来到位于长沙高桥大市场的某批发部,现场将涉案商品向批发部核实,批发部对其中二家门店的商品未予否认,对其余二家门店的商品不予认可。
考虑到案件被告为衡阳市各县市区的化妆品店,所涉侵权商品市场价大多为十多元,再加上疫情给销售带来的影响,承办人反复做原、被告的工作,调解撤诉13件,判决11件。其中,对于谢某有合法来源的二家门店,判决其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没有合法来源的二家门店,判决每家赔偿2000元。同时,判决其余7起案件中的涉事门店均赔偿2000元。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且按时履行了赔偿义务。
一面锦旗既是对案件审理结果的认可,也是对法官工作的认同,更是对护航企业发展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雁峰法院将继续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不断强化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
来源:红网
作者:高星宏 宋美君
编辑:蒋楠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