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11月24日讯(通讯员 王燕 记者 宋美君)11月22日,雁峰法院与衡阳市价格认证中心携手,成功调解了因价格争议引起的胡某诉北京某建设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这是雁峰区第一例由价格认定机构介入通过“总对总”平台调解成功的涉价格争议纠纷案件,既是人民法院与价格认定机构深入开展价格争议诉调对接工作的一次成功尝试,也是该院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一个缩影。
2021年10月1日,被告北京某建设工程公司与衡阳某建材公司签订了一份《预拌干混砂浆购销合同》。衡阳某建材公司依约向被告提供了干混砂浆。被告北京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未及时支付剩余货款。后衡阳某建材公司将剩余货款的债权转让给原告胡某。原告胡某经过多次催收未果引发纠纷,故将北京某建设工程公司诉至法院。
雁峰法院立案庭法官秉持司法助企理念,兼顾债权实现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诉求,认真分析研判案情,根据本案特点,将案件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和国家发改委共同搭建的“总对总”在线调解平台委派给衡阳市价格认证中心进行诉前调解。调解过程中,市认证中心调解员从价格认定专业角度,耐心细致地解答案件当事人的疑惑。基于对价格认定中心权威、中立和专业的认可,在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协调下,案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分期履行剩余款项的调解协议。
在疫情的影响下,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大量类似案件涌入法院。雁峰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不断加大涉价格争议纠纷调节力度,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依托“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减轻当事人诉累,强化源头化解矛盾解纷,为雁峰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和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红网
作者:王燕 宋美君
编辑:蒋楠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