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山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
红网时刻衡阳6月16日讯(通讯员 李娜)6月16日,衡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李某犯贪污罪、受贿罪一案。
为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衡山法院特组织开展旁听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全体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同时邀请了县纪委、监委相关工作人员及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乡镇纪委书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共计80余人现场旁听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他人侵吞国家财政资金180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40.8万元,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庭审中,被告人李某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本案将择期宣判。
“今天这场‘面对面’的警示教育活动,让我们直观真切地感受到职务犯罪的严重危害和后果,警示我们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好干部。”参加旁听的公职人员纷纷表示。
衡山法院通过反面典型案例作为镜鉴,组织“零距离”职务犯罪庭审旁听,用“身边人”“身边事”为全体旁听人员上了一堂触及灵魂、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课。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达到“审理一案、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
来源:红网
作者:李娜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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