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7月4日讯(记者 蒋楠 通讯员 刘忠)7月4日,记者从衡阳市民政局了解到,从2024年1月1日开始,高龄生活津贴扩面发放,80-89周岁高龄老人按照600元/人/年标准发放高龄生活津贴。
近日,衡阳市民政局、衡阳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高龄生活津贴扩面发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80-89周岁高龄老人也可领取高龄生活津贴,老人可向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此外,90-99周岁仍按照1200元/人/年标准发放高龄生活津贴、100周岁以上仍按照10000元/人/年标准发放高龄生活津贴,财政分担方式仍按衡阳市《关于高龄生活津贴提标的实施意见》(衡老字[2018]1号)文件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实施后,高龄生活津贴将全部由财政安排经费,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发放。
来源:红网
作者:蒋楠 刘忠
编辑:王新凤
本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