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甘某华已被衡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红网时刻衡阳9月18日讯(通讯员 黄周生)9月16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衡阳支队西渡大队民辅警到西渡高速收费站执勤,晚上9时许,甘某华驾驶一辆黑色大众小汽车驶出高速收费站,执勤交警上前依法例行检查,发现甘某华没有按照规定系好安全带,于是立即示意甘某华靠边停车接受处罚。
甘某华狡辩称是因为安全带卡扣坏了导致系不上,细心的交警检查后发现卡扣损坏程度并不影响正常系扣安全带。见谎言被拆穿即将面临处罚,恼羞成怒的甘某华情绪一下子就激动起来,用“神经病”“他妈的”等词语对执勤交警进行辱骂,执勤交警告知其处罚依据并多次警告其停止辱骂,甘某华非但没有丝毫收敛、拒绝接受处罚,甚至还扬言记住了他们的警号,意欲报复,执勤交警将其控制后移交到衡阳县公安局高新园区(蒸阳)派出所处理。
高新园区派出所民警对甘某华(男,45岁,衡阳市石鼓区人)进行批评教育后,甘某华仍然执迷不悟,认为自己骂人没有错,是交警野蛮执法,不讲人情。交警执法权威不容挑衅,高新园区派出所决定对甘某华依法打击处理,以维护民警权益和执法权威。
目前,违法行为人甘某华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已被衡阳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作为驾驶人,配合执勤警察依法检查是法定义务,拒不配合的将承担相应责任;对公安民警执法有异议,可以通过合法方式维护自己正当的权益,侮辱、谩骂人民警察,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黄周生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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