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3月31日讯(通讯员 王燕)一男子在公园闲逛,看到别人汽车挡风玻璃上随手放了5角人民币,竟然用石头等工具将车窗玻璃砸坏,并采取此种方式连续砸坏7辆汽车车窗玻璃,造成他人财产损失2823元。近日,雁峰法院审结了这样一起故意毁坏财物案,被告人王某某被判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2022年12月1日至7日,被告人王某某四次在衡阳市某公园停车位采取砸车窗的方式意图盗窃财物,共砸坏七辆车的挡风玻璃。其中,一辆小轿车前挡风玻璃被砸坏,六辆小车的后挡风玻璃被砸坏。王某某在其中一辆车内窃得0.5元人民币。经鉴定,被砸毁的汽车挡风玻璃共价值人民币2823元。2022年12月8日,公安机关将王某某抓获归案。到案后,王某某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并退赔了七名被害人损失共计3500元,七名被害人均对王某某表示谅解。雁峰检察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被告人王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雁峰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且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从宽处理,且王某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遂作出如前判决。
来源:红网
作者:王燕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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