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4月28日讯(通讯员 陈康兵 陈玉芳)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职能,构筑弱势群体保护防线。近日,常宁市人民检察院与常宁市人民法院、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会签了《关于民事支持起诉衔接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从促进民事审判、民事检察与劳动监察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出发,明确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社局三单位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开展协作,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
《意见》强调四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案件范围。《意见》对当前多发、高发类型的民事支持起诉案件类型进行了比较详尽的列举,为民事支持起诉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指引。二是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对支持弱势群体民事起诉方面的工作衔接,确立了线索移送、联络沟通和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畅通民事支持起诉的渠道,形成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合力。三是强化诉源治理。《意见》在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不仅明确市法院对弱势群体权益保护的诉前阶段,可以邀请市检察院参与诉前调解,还倡导多元化解决纠纷,明确相关职能单位在民事支持起诉工作中发挥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高效便捷化解纠纷。四是推行“快速执行理念”。《意见》明确,弱势群体向市法院申请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市法院应当在法定职能权限范围内快速执行,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该院将以该机制为基础,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开创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新局面。
来源:红网
作者:陈康兵 陈玉芳
编辑:王新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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