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4月13日讯(记者 王敏 通讯员 周晓国)4月9日,衡阳市政府新闻办、衡阳市城管执法局联合召开《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
衡阳市委常委、副市长黄立介绍《办法》有关情况。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徐志毅,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副局长戴孝明,衡阳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衡阳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主任戴胜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获悉,2023年12月1日,衡阳市人民政府于2023年第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办法》,该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5日正式实施。
黄立在发布会上介绍了《办法》的起草背景、立法过程和主要内容。《办法》分总则、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和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四章二十八条。《办法》通过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示范引领、循序渐进”的原则,明确政府、部门、社会各方面职责,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多层次开展,全方位覆盖。
该《办法》一是明晰了生活垃圾分类责任。《办法》按照点、线、面三个层次相统一的思路,明晰生活垃圾分类的各方责任,在第一章详实细致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促进各部门各司其职,形成工作合力;在第三章及第四章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各个环节分别规定了单位、家庭和个人的分类投放义务,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职责,收集、运输、处置单位的行业职责,以及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
二是明确了源头减量制度。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需要从生活垃圾的产生源头开始抓起。在第二章从生产、消费、流通等领域予以规范,从源头减少生活垃圾产生量。
三是加强了全链条分类管控。在第三章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分类标准和投放要求,规定了衡阳市生活垃圾以“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为基本分类标准,明确管理责任人制度;在第四章明确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管理要求和具体规定。
徐志毅告诉记者,市垃分办、市城管执法局将以《办法》正式施行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工作落实、加强指导督导,确保立法成效转化为工作成效。
来源:红网
作者:王 敏 周晓国
编辑:蒋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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