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及罚款2000元的处罚。
红网时刻新闻6月13日讯(通讯员 龙绮泓)6月3日早上7点35分许,正值早高峰时段,雁峰交警大队民警在解放大道与蒸湘南路路口执勤时,精准查获一起酒后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当天,执勤交警正严密筛查过往车辆,杨某某骑着摩托车突然闯入交警视线,执勤交警果断示意其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杨某某一摘下头盔民警便闻到了酒味。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8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医院抽取血样进行进一步检验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0.52mg/100ml,达到了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法定标准。
面对检测结果,杨某某懊悔坦言:前夜与朋友在酒吧聚会至凌晨四点,随后又前往宵夜摊饮用啤酒。清晨自认为“离家很近”“交警不会这么早上班查酒驾”,便冒险骑车上路。但是,隔夜大量摄入的酒精远未代谢完毕,最终被科学检测数据“实锤”。
目前,案件正依法进一步处理中。交警部门依法对驾驶人杨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及罚款2000元的处罚。
酒精代谢速度因人而异,个体差异显著。大量饮酒后即使经过夜间休息,次日体内仍可能残留超标酒精,极大影响判断力与反应能力,严重威胁道路交通安全。“距离近”“时段偏”绝非酒驾理由。交警执法全天候覆盖,尤其针对早高峰等关键节点部署严密,“隔夜酒”同样难逃法网。
雁峰交警提醒,年轻驾驶人更应树立牢固法治观念与责任意识,深刻认识酒驾对自身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不可逆风险,一次侥幸可能带来吊销驾照、罚款甚至更严重后果。
来源:红网
作者:龙绮泓
编辑:阳正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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