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6 | ||||||||
衡阳市边督边改责任追究情况汇总统计表 2017年5月2日 | ||||||||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级别 | 责任追究时间 | 事 由 | 处理方式 | 人员分类 | 备注 |
201742637 | 刘春元 | 三樟镇党委书记 | 正科 | 2017.4.28 | 201742637投诉三樟一非法炼油厂收购旧油料提炼油膏,废水废气直排没有环保措施 | 公开道歉 | 地方党委人员 | |
201742637 | 陈佳东 | 三樟镇镇长 | 正科 | 2017.4.28 | 201742637投诉三樟一非法炼油厂收购旧油料提炼油膏,废水废气直排没有环保措施 | 公开道歉 | 地方政府人员 | |
2017050156 | 张析中 | 衡东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 正股 | 2017.4.20 | 2017050156氟化学环境监管不到位 | 诫勉 | 环保部门人员 | |
2017050156 | 谭魏 | 衡东县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 | 其它 | 2017.4.20 | 2017050156氟化学环境监管不到位 | 警告 | 环保部门人员 | |
注意事项:本表主要填写公职人员、国企干部、村支两委干部;1、责任追究时间是指下达处分决定的时间;2、事由:序号,如4月26日交办来电第60号,序号为20170426D60,来信60号则为20170426X60;事由是指举报简要情况(摘抄原文即可);3、处理方式是指约谈;通报;诫勉;责令公开道歉;组织处理,包括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处分,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政纪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拘留;刑事拘留;移送司法机关;判刑。;4、人员分类:主要为地方党委人员、地方政府人员、环保部门人员、非环保部门人员、国有企业人员、非国有企业人员;其中非环保部门人员分为:发改、工信、国土、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安监、林业、旅游、城管、公安、其他; |
来源:衡阳市政府门户网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