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督查,是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实落细,各督查小组要从为群众利益着想的角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发现问题线索,深入排查廉洁风险,对扶贫工作责任不到位、效果不佳的,要坚决追责问责”,县委常委、纪委书记陈平阳对督查组提出明确要求。
此次督查,县纪委制定专门督查方案,组织4个督查小组,每组由县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抽调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督查小组,对全县12个乡镇开展全覆盖、地毯式专项督查。
督查组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信访核查等方式,对全县各单位贯彻执行扶贫开发决策部署及党员干部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不仅充分运用“大数据”平台,通过信息比对窥视问题线索,让督查的指向性更明、发力点更准,而且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查阅县、乡、村三级资料,深入一线实地调查了解,面对面入户核查等行之有效的办法进行全面“扫描”;督查的内容也更加全面,涵盖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建档立卡贫困户认定,危房改造、异地搬迁,县直单位联点贫困村和领导干部结对帮扶贫困户,建档立卡贫困村村财增收,近三年动态脱贫等情况。
据悉,督查结束后,县纪委将针对督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马上组织力量进行调查核实,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查处,对相关责任领导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衡山县纪委)
来源:衡山县纪委
编辑: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