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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基本解决执行难”?衡阳市打算这样做

4月12日,衡阳市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动员会。

  红网时刻衡阳4月12日讯(记者 蒋楠)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4月12日,衡阳市召开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动员会,会议传达了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情况摘要,摘要明确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与联动实施单位,并详细注明相关法律及政策依据。今起,衡阳市基本解决执行难力度再加大,各相关单位职责更明确,全市联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而执行工作是这一道防线上的最后一环,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公平正义就无法实现。只有解决执行难,把“判决”变成“解决”,才能有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3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决胜“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动员部署会,衡阳市响应党中央要求,迅速行动,集中攻坚,确保如期完成任务。

  为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衡阳市将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执行公开力度,对执行流程节点、裁判文书等执行信息能公开的一律公开,倒逼执行人员规范执法。各相关单位也将强化协同配合,努力形成解决执行难的强大合力,扩大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的推送面,加大曝光力度,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大数据时代,现代信息技术与执行工作已深度融合,衡阳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邓柯表示,全市两级法院要加强与公安、国土等部门的网络对接,确保信息共享,各级有关部门要配合人民法院建立健全覆盖本地区土地、房产等主要财产信息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不断提高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坚决打赢“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为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打造最强执行力城市和最美地级市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此外,根据国家发改委、最高法院等4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规定,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其他妨害执行构成犯罪的人员,公安机关应及时立案侦查,检察机关应及时提起公诉。同时,限制这些人员出境、购买不动产及国有产权交易,从严限制或停止失信被执行人从事信贷、担保、融资、保险等金融业务,不给于政策、税费、审批等行政支持。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经纬参加会议。

来源:红网

作者:蒋楠

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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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18/04/12/17268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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