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农民工身边的维权使者

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深入伍某华家了解情况。

  红网时刻 记者 宋美君 衡阳报道

  近日,家住衡南县鸡笼镇团集村村民伍某华回想起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给予的法律援助,致使自己历时两年的工伤赔偿圆满解决,心里依旧无限感激。

  2015年4月,农民工伍某华由案外人谢培清聘用到到耒阳市华宇置业有限公司的“锦绣钱程”项目部做工,从事地基破桩工作,8月份因使用化学药品破桩致使眼睛受伤。伍某华的事故被衡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鉴定为一级伤残。

  出院后,伍某华因身体残疾不能再从事相关劳动,遂找到华宇置业有限公司请求赔偿,而该公司声称伍某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拒绝承担责任。

  身心俱疲的伍某华在一筹莫展之际,经人介绍于2017年3月来到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中心了解情况后,认为这是一起严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案件,迅速指派了经验丰富的湖南天牌律师事务所的刘广律师承办此案。承办人在接到案件后迅速梳理本案的关键点,为了收集证据材料,多次走访知情人,并来到事发现场调查取证。

  2017年4月,承办人代其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华宇置业有限公司赔偿各项损失80余万元。一审法院支持了伍某华的诉讼请求,判决华宇置业有限公司赔偿75.48万元,华宇置业有限公司不服,又一次提起上诉。2017年12月18日,二审法院驳回了该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听到自己的胜诉的消息,伍某华一家人喜极而泣。

  伍某华的工伤赔偿圆满解决只是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农民工维权的一个缩影。据了解,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切实贯彻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全面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于像伍某华这样的困难群众更是重点援助对象。

  近三年来,衡阳市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扩大了受案范围、降低了援助门槛,让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都得到了法律援助,办理案件数、接待群众咨询人次年均增长10%以上,共为1236名受援群众挽回经济损失约6000万元,在维护群众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红网

作者:宋美君

编辑:李璐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18/05/21/171922.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衡法在线
  • 工信
  • 法润衡阳
  • 时政·衡阳
  • 县(市)区
  • 经济·衡阳
  • 社会
  • 民生
  • 问政
  • 雁城警事
  • 乡村振兴
  • 清风衡阳
  • 科教
  • 应急
  • 民政
  • 财富
  • 园区
  • 汽车
  • 房产
  • 文旅广体
  • 健康
  • 松木经开区
  • 精彩视频
  • 综合专题
  • 新闻H5
  • 政务新闻
  • 公示公告
  • 最美衡阳
  • 呼声
  • 论坛
  • 头条
  • 新闻焦点图
  • 微博
  • 书记
  • 市长
  • 通讯员文集
  • 新闻推荐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衡阳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