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红网时刻衡阳8月14日讯(通讯员 汤研科 曾芬芬 记者 宋美君)8月14日,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伟杰(副厅级)受贿案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宋伟杰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
被告人宋伟杰,男,1966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博士研究生学历,湖南省桃源县人,湖南省水运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副厅级)。曾任湖南省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因涉嫌受贿罪,经娄底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于2017年12月15日被刑事拘留,经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决定于同年12月29日被逮捕。
公诉机关衡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2006年至2017年,被告人宋伟杰利用担任湖南省现代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为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邹颖等六个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公司债券发行、建设项目及绿化工程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被告人程伟建(同案处理)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所送人民币共计1082.1593万元。案发后,涉案赃款757.25万元被依法扣押。
法庭上,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宋伟杰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依法行使控辩权,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的亲友、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30余人旁听了庭审。
因案情重大、复杂,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汤研科 曾芬芬 宋美君
编辑:宋美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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