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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后无法处理非本人车辆交通违法?衡阳交警回应

 近日,衡阳人微信朋友圈和公众号里散播这样一条消息:9月1日后,驾驶证和机动车实名绑定才可以处理交通违法,广大车主一定要在9月1日之前及时处理交通违法记录。近日,记者从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此消息为谣言,新规只针对自助机、手机APP、网站等自助渠道,到窗口处理交通违法基本没有变化。

当天下午,记者来到市交警支队处罚中心看到,前来处理违章的市民已经在门外排起了长队。市交警支队处罚中心民警告诉记者,因为网上流传的假消息,导致这几天来处理交通违法的驾驶人是平时的3—4倍。“散播谣言的多是非法中介,他们目的是让驾驶员信以为真,前来扎堆排队,方便他们借机获利。”该民警称。

衡阳市交警支队宣教科民警介绍,目前处理交通违法主要有两种形式:窗口处理和自助渠道处理。窗口处理基本没有变化。而自助渠道包括自助机、交管12123客户端、官方网站等,只有实名绑定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根据新规,驾驶员在交管12123客户端备案绑定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后,可通过手机、自助机等方式处理车辆备案之日起产生的违法记录。同一驾驶人名下最多备案3辆非本人机动车,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非车主以外用户备案。

来源:红网

作者:金明达

编辑:梁丽芳

本文为衡阳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hy.rednet.cn/content/2018/08/29/44368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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