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衡阳9月22日讯(通讯员 郑亚飞 记者 石珊)“以后我们要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依规依纪,提出纪律处分的意见。”这是近日耒阳2名单位“一把手”在被约谈时作出的承诺。“这件事,我们确实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碰硬,履责不严,教训深刻。”在约谈会上,2名“一把手”也深刻地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事情还得从今年7月份说起,耒阳市纪委在审理市场服务中心职工王某违纪案时发现,王某因2015年违纪受过开除党籍和降低岗位等级处分,2017年因再次严重违纪被予以政纪立案。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的条款,王某严重违纪事实已达到行政开除处分档次,但市场服务中心却提出行政记过的处分意见。
无独有偶,该市纪委在审理中还发现,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条款,新市镇党员蔡某严重违纪事实已达到开除党籍处分档次,新市镇党委却未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秉着“老好人”思想,提出最轻的党内警告处分意见。
“这两起案件本单位提出的纪律处分意见严重偏低,暴露了基层党组织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耒阳市纪委常委会对这两起案件作出指示,决定对新市镇、市场服务中心的“一把手”进行约谈。
“就此类事情进行约谈提醒,既是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关口’前移,抓早抓小的具体做法,也是学习贯彻党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体现,《条例》对六种违纪行为作出了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规定,我们将纪律的笼子越扎越紧,进一步压实‘两个责任’,就是要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耒阳市纪委负责人表示,今后该市纪委监委将定期对全市各单位提出的纪律处分意见进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对类似的情况,将从严问责。
来源:红网
编辑:梁丽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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